近日,沙河口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8名消费者和同一家
装修公司的纠纷。
据工作人员焦桂菊介绍,这八起纠纷都是因为
装修公司报价非常低,并且没有在合同中注明走水电线路的费用,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另外结算”。结果,其中一位周先生家的80多平米房子,仅铺设水电线路一项,装修公司就要额外收费1万多元。
焦桂菊表示,这八份合同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没有为消费者预留结算余额的空间。消费者在装修开始时支付了60%或70%以上的费用,导致一旦发生纠纷,他们也失去了保护自己权利的主动权。她说,经过消费者协调和调解,这8起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业主将根据实际数量支付费用。
对此,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装修前必须认真签订权责明确的合同,并注明装修的具体工程量,约定费用结算方式,避免装修前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