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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销车型加价提车、强制装潢成了中国汽车销售市场上明目张胆的“
    市民王先生看中的一辆车终于上市了,兴奋地跑到市场上4S店里问,销售人员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对不起,我们没有现在的车,先订吧。但是,如果你愿意涨价1万元,而且在4S店面装修,可以尽快提到现车。
       如今,在中国汽车销售市场,热销车型的涨价、提车、强制装修已成为明目张胆的潜规则。对此,4月26日在乌鲁木齐举行的自治区整顿和规范汽车销售市场座谈会决定对这些潜规则说不。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监管的意见》,并发布了《自治区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件)》。
       意见要求,区各级工商、改革、信贷、商务部门将违反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不明确价格、商业贿赂、合同霸王条款六种行为,并要求汽车经销商在6月30日前开展自检活动,存在问题。
       自治区工商局党委书记王新怀在研讨会上表示,区工商系统将加强日常检查,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认真调查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无照经营,畅通消费者投诉报告渠道,认真接受和解决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和报告。
       同时,结合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要严厉查处4S商店利用汽车抵押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为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担保机构、保险公司所谓的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
       此外,还应积极倡导汽车经销商使用工商部门制定的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
       在研讨会上,新疆天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庞大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6家汽车销售企业的代表签署了《新疆汽车销售行业自律公约》,有效提高了汽车销售行业的自我管理、约束和标准化水平。
       据统计,2009年,全区汽车消费投诉578起,2011年汽车消费投诉1449起,增长1.5倍。特别是自去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发现了一些调查4S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如提价、强制装修、签订霸王条款合同、商业贿赂等,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